申根公約擴大 1張簽證24國通用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報導】 2008.03.31 03:10 am





申根公約的適用範圍自30日午夜起擴大,9個新成員國機場海關對申根區全面開放,該國公民前往其他公約國及來自申根區的旅客,都不必出示護照。這些新成員多是前共黨國家,這使得申根公約區已有4億人不必出示護照即可在24個簽署申根公約的國家自由旅行。

馬爾他與2004年加入歐盟的波蘭、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匈牙利、斯洛伐克與斯洛維尼亞,全部取消對申根公約國公民搭機檢查護照的規定。

這是申根公約範圍擴大的最新進展。去年12月20日,這些國家不再在陸地與海上的邊界檢查站檢查來自申根區民眾的護照。多數國家都利用這個機會改善機場設施,自加入歐盟後,許多國家的旅客人數都大為增加。華沙機場的一座新航站大廈上個星期及時開放。機場主管馬塞克表示:「這是非常重要的日子;我們已完成加入申根公約區的程序。」新航站大廈啟用後,估計每年的旅客吞吐量可達1,200萬人次。

愛沙尼亞的塔林、波蘭華沙、捷克布拉格與匈牙利布達佩斯均擴充現有機場設施,根據申根公約的相關規定興建新航站大廈,其中最明顯的改變就是畫分不同區域,用以區隔來自申根公約國與非會員國的旅客,便於檢查。部分機場因未能採取這項措施而無法獲得相同待遇。

新會員國加入前必須採取多項配套措施,包括為意欲進入公約區的他國公民制訂單一的簽證辦法,建立更密切的邊警合作關係,擴大整合的犯罪資料庫及成立聯合巡邏警力,期使非法移民無法利用全長9,000公里的對外國界偷渡入境。

申根公約區目前由22個歐盟會員國與仍未加入歐盟的冰島、挪威共同組成。2004年加入歐盟的塞浦路斯與非歐盟會員國的瑞士預定今年底之前加入申根公約。

台灣民眾只要取得任何一個申根國家的簽證,就可在申根區24國自由往來。

【2008/03/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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