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連動債」慘賠 投訴案件多
更新日期:2008/04/29 04:09
銀行推銷時未仔細說明風險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購買連動債券受害投資人愈來愈多!縣府消保官翟威甯連續接獲好幾起投訴案件指出,銀行推銷時,都只說獲利部份,未仔細說明風險。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謹記「投資一定有風險」鐵律。


張姓縣民投訴指出,老本三百多萬元存在銀行,一年半前行員勸他買保本型二年半為一期的新投資商品,每月獲利六至八%比定存利率好,他一口氣把三百多萬積蓄轉買美元投資商品,前半年確實獲利不錯,都有六%以上,近一年來慘跌二十%左右,提前贖回,違約金還得付二十%,老本無歸,贖也不是、不贖也不知道能否止跌。


張姓縣民說,後來看到匯差及美國次級房貸造成連動債大跌新聞後,始知自己買的是連動債,行員本身也不了解銷售商品的性質,政府應該出面管理。


消保官提醒投資一定有風險


消保官翟威甯指出,所謂「連動債」就是將固定收益的零息債券加上連結一個投資標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投資收益,假設投資一百萬元,拿投資金額的固定比例去定存或者購買固定收益債券,固定時間就會配息給投資人;另一部分投資金額就會拿去投資高槓桿的衍生性商品,例如選擇權、期貨、利率交換等,利用槓桿原理操作風險性較高的金融商品,取得高獲利。


翟威甯表示,「投資一定有風險」是鐵律,且高報酬高風險,消費者所簽的合約中,都有說明注意事項,很難舉證銷售人員未詳盡說明之責,金管會正對此研擬管制措施,將把投訴案件轉呈金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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