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資報告硬ㄠ 金管會罰
2008/04/22
【經濟日報╱記者謝偉姝/台北報導】
近期金管會連續處罰三家投信業者,原因集中在投資報告不確實。國內投信操盤訴求專業,但不少基金,不論從績效,或從主管機關檢查結果來看,顯然無法符合投資人期待。

金管會檢查局展開投信業兩年一次大檢查,前一波檢查違反規定的名單陸續公布,3月以來有群益投信、富邦投信與日盛投信均因違反規定被處以罰鍰,群益投信被罰84萬元,是這一波被處罰最重的投信業者。

富邦、日盛投信都分別被證期局處罰24萬元。富邦投信被罰理由是多次交易運用的投資報告內容錯誤或誤植,未於投資分析報告完成即作成投資決定,投資決定未有合理依據、投資分析報告作業流於形式。日盛投信則是因投資分析報告流於形式、缺乏合理基礎及根據而被罰。

證期局公告處罰群益投信的理由為,「基金投資分析報告修正並採覆蓋更新,且未留存歷次修正內容,加上基金間與全權委託投資帳戶間從事證券交易行為,以及基金及全權委託帳戶的投資分析報告中,投資分析或投資決定欠缺合理基礎,而違法證券投信事業相關法令。」

證期局四組組長洪幸元表示,群益投信被查出,公募基金與全權委託(即代操)業務,不約而同在同一天下單投資同一檔「流動性很低」的股票,如果是流通性很大的股票,不會引起關注,但因是特殊股票,加上同一天交易,且基金與全權委託經理人、投資決策本該彼此獨立,「巧合」的下單行為被視為違反相關規定,光這一行為,就被重罰60萬元。

3月以來被罰的這三家投信,均因投資報告被處以罰鍰。令人好奇的是,投信配備有專業研究單位,金管會如何論斷投資報告不確實?官員說,被罰的案例,有不少是因為下單前,所引用的資料不確實。

官員指出,主管機關對於投信投資決策都有細部規範,舉例來說,投信內部投資報告可能有前後期差異,但可能前一期看好某檔股票,後期則因某些因素不看好。

不過,金管會檢查卻發現,經理人為了投資某一個股「硬ㄠ」,跳過最近期的投資報告,反而引用前一期看好該個股的投資報告,以便合理化其投資決策。

官員強調,即使最近期投資報告不看好該檔個股,只要決策者可說明強烈推薦投資該個股理由,下單並非不可,但決策者卻因為某些因素,不願具名推薦,反而刻意誤用投資報告,這些便構成投資報告不確實被罰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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